敬重起来,还有的人要把他当作自己的大哥,一帮子的人都慢慢归顺在他手下。
有一次,军队与魔族交战,已经持续打了三个月,天兵溃败,都被逼到了一处不毛之地,天玄看身旁的那些战士一个个灰飞烟灭,他心痛不已,那些人都将自己一封封的家书交到了天玄的手上,嘱托道:“天玄,若你能回去记得帮我给我的家人带去。”
天玄道:“我不要帮你们带家书回去,我要将你们带回去!”
说完他便一人扛起了军旗,在那不毛之地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扛着那几个苟延残喘的士兵回到了军营里。
自那以后,军中人无不佩服他的勇气和能力,他也渐渐当上了副官,后来又从副官当上了副将,又从副将当上了将领。
军中人无不服从他,对他马首是瞻,誓死效忠。
可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有了时间,他都会拿出一支树杈子在地上写那个字。
只是写来写去,总是歪歪扭扭,没有顿笔和美感。
带兵打仗他倒是信手拈来,这写字的事怎么就那么难呢?天玄自己都服了。
自他从战场回归以后,他在天界之时也总是会独自一人拿着毛笔躲在家中练习书法,只是可能自己真的没有那样的天赋,写的字永远都是那么丑。
若是书书看到自己那么难看的字,她可能就更加不会喜欢自己了。
天玄慢慢的将吹了一地的那些凌乱纸张慢慢收拾起,一张一张叠好了放在桌子上,用一块压板放在了那叠纸上面。
经过长时间的学习,他可以写出很多的字,只是都写的不好,提起笔,沾了沾墨水,看着眼前的那张淡黄的宣纸,缓缓落下。
刚写好三个字“白书书”,他就突然怒火中烧,放下了手中的毛笔,拼命挠头,抓起了面前的那张纸,拼命搓揉起来:“啊!我的字怎么会那么丑!难道真的没救了?”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