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下,出于礼貌,还是吃了一口。
眼睛一亮,真的好好吃!
“怎么样,没骗你吧,友哥的炒饭简直是港岛一绝!”周星星满嘴粘的都是饭粒,得意洋洋的说。
“炒饭炒到天上去,又能怎么样?还不是炒饭。”
友哥一边抠脚,一边弹烟灰,语气萧索的说:“现在咩年代啊?年轻人都去麦当劳啦,吃汉堡,喝可乐,哪里还有人吃炒饭?”
“能把糯米炒到这么好吃,友哥,你还想怎样啊?”周星星说。
友哥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糯米,洒在桌上,
“我想怎样?时代变了,不是我想怎样就能怎样的,我家长辈啊,世世代代都随身带着糯米,比老婆还亲,现在呢,我也随着带着糯米,不过就只能用来炒饭,食品卫生署还会来检查,说不卫生!挑!他们懂个鬼!”
“随身带糯米?”周星星把脸从盘子里抬起来,嘴角还沾着几颗米粒,“为咩啊,是不是要治僵尸啊?”
友哥不置可否的一笑:“呵呵,以前的道士,每个人都有熟识的米铺,进货便宜嘛,道士和米铺的关系,一代传一代,到了我这一代,我挑,居然开始流行火葬?穷人都火葬,有钱人都选风水宝地,哪里还有僵尸?没有僵尸,我就只好改行炒糯米饭喽。”
说完,用夹着烟头的两根手指,隔空点了点林家俊:“靓仔,我看你印堂发黑,最近可能要惹上脏东西,抓一把糯米放在身上避避邪啦。”
“友哥,你怎么知道是我?”林家俊问。
“当然是你。”
友哥点了点已经吃完一盘米饭,正在把林家俊那盘朝自己面前扒拉的周星星,
“这个衰仔,除了撞邪需要帮忙会想到我,平时怎么会这么好心来探我?一定是出事了嘛。不过你看他,吃得比猪还要香,说明心中坦荡安宁,那出事的,就一定是你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