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肚子疼一下,也不至于让你立马就死了。
孙元起那狗贼吃得多,本身食材还都是肉之类的东西,效果就更好,他年纪又大,身体痴肥,要是个壮汉,搞不好还能活,就他那痴肥体态,九死一生,就算侥幸活着,也废了,生不如死。”
苏长生一脸嫌弃的看着苏勇:“你真就是一莽夫,除了力气大敢打敢冲,你还有什么长处?”
“嘿!你这厮想打架是不是?”
苏勇瞪起了自己的一双牛眼,满满的威慑感,活像一只浑身毛发炸裂的大藏獒。
苏长生一脸不屑,十分淡定。
“这里施展不开,赶路重要,等回去,回去之后咱们好好练练。”
“行,你说的!”
苏勇满脸不爽。
苏咏霖笑着摇了摇头,没说话。
约半个时辰左右,一行五人抵达港口,寻到了早就准备接应的苏家船只,上了船,船只立刻起航,往定海县而去。
站在船尾,苏咏霖最后一次遥望临安城。
这一次离开,应该就是永别,再次回来的可能微乎其微。
苏咏霖将带着自己积攒的一切,北上金国山东,与当地豪强赵开山联合,举兵起义,以期推翻金国在中原的统治,夺回中原,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当然很难,九死一生,但是这样做会让他好受一些,不至于那么难受。
生活在南宋,他很难受。
生活在一个向金国称臣的南宋,他特别难受。
有句话说的不错。
但凡有点天赋,努力个三五年,也该有点成功的迹象了。
总把锅扣给秦桧,秦桧的确是个无法去洗的奸佞,可现在都绍兴二十八年了,秦桧都死了三年了,南宋还是南宋,一点也看不到变回北宋的希望。
还能怎么说呢?
南宋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