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欧洲经常写字的人,随身通常都带着一把小刀,专门用来削笔尖。
如果自己手动把笔尖磨圆了,那写不了多少字,笔尖大概就不能用了,就得需要重新削,那不是白费工夫了么,使用效率还会因此降低。
那就这样吧,丁小白又蘸了些墨水,开始在纸上写字,这回她写了一首咏鹅,反正家里也没人认识,别白用了一回鹅毛,算是对鹅的感谢。
结果还不是特别理想,就算是没有清除笔管里的絮状物,笔管里也存不下多少墨汁,几乎是写一两个字就要重新蘸一下墨。
尽管有些麻烦,丁小白还是很开心的,这枝笔总比软塌塌的毛笔用得舒服,只要蘸墨的时候小心些,别蘸得太多,洇成了一大滩就好。
看到姐姐真的用鹅毛笔写出字了,丁大壮急得不行,“姐姐,给我试试,让我写一下。”
丁小白把鹅毛笔递给弟弟,教了他一下蘸墨的技巧,真是个聪明,没一会儿就用得很顺手了。
因为他刚开始学写毛笔字,所以对毛笔还没什么依赖性,这时候用起鹅毛笔来,就觉得能使得上力,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