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奔波,自个儿想办法。她可真倒霉,怎么就遇上我了?”
白雪遗憾:“我听红袖说过,你拉弓射箭救了她,救命之恩,身心相许。”
李愈茫然了片刻,勾起了苦涩的唇角:“她是个傻姑娘,我哪儿救过他的命?是她有一次在树下被乌鸦攻击,我顺手拉弓吓跑了乌鸦而已。”
喜欢一个人,就会把那个人无限度的神话放大。
白雪离开李府后就很沉默,她和红袖并不熟悉,只是一面之缘,但对方让她难免升起了物伤其类的心情。都是艰难求生的女子,除了饥饿,还要避免各种迎面来袭的伤害——那些看上去很美好的诱惑果实,一旦过去采摘,下场就是从树上摔下粉身碎骨。
“红袖因为李愈帮她吓走乌鸦,便以身相许,两个人也算是一段良缘。”肖张拼命暗示,暗示到了明示的地步。我可是救过你很多次的,我这个人不喜欢挟恩图报,你倒是主动点呀。
白雪从自己的思维中被打乱揪了出来,啧了一声,不咸不淡地说:“花魁和书生听着就不般配,书生应该高中状元在金銮殿。而红袖没有遇到李愈,最多是被乌鸦啄一下,安分守己的当她花魁,在淤泥里很苦,总比横死街头强。”
肖张突然伸出手按在了白雪的脑袋上:“假如你的品德十分高尚,莫为出身低微而悲伤,蔷薇常在荆棘中生长,天上飞的鸟总会找到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