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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过堂(1 / 4)

周恒白他一眼,站在掌柜的身后,留出两步的距离。

站哪儿?

他们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站哪儿都不合适,还是别显眼就好。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绛紫色官袍的年轻男子,从后堂走出来,何捕头躬身抱拳。

“回县尊大人,人已带到!”

知县一挥衣袖,“升堂问案!”

周恒环顾一周,这堂上的差役并未高喊升堂,只是抱着杀威棒一个个怒目盯着前方,他垂下目光减低存在感。

啪一声响,那知县将惊堂木一拍,清清嗓子问道:

“原告是谁?”

黄掌柜带人,赶紧跪伏在地,“草民黄宗明,是杏林医馆的掌柜。”

“哦,起来回话,你状告何人?”

那掌柜的,此时虽然害怕,但也知道这是洗白自己的最后机会,赶紧告谢直起身。

“六日前,死者何大壮来医馆问诊,他右腹上部隐痛半年有余,双目赤黄,口苦面黑消瘦,腹大如簸,此为肝病,医馆的马大夫为其诊治,之后开了药让其按时服用,如若有效半月后再来,如若无效就药石无医。”

周恒一听心里有了判断,这个死者病史很长,绝对不是简单的隐痛,应该是肝脏肿瘤说白了就是肝癌晚期,只是这样的医疗条件,单靠中药调理,确实无法治愈。

“我杏林医馆开药都留存底方,上面也标注了刚刚草民说得话。”

说着身后的马大夫从怀中拽出一个本子折了一页,递给身侧的差役,那差役赶紧将本子递给堂上的知县。

掌柜的接着说道:“今日巳时末,何大壮的家人抬着他的尸首直接来到医馆,说我们毒害何大壮,要找我们偿命。这杏林医馆是草民祖父创建,已开了近六十五载,从未医死过人,所以今日草民只能状告何大壮的一众亲属诬告之罪,请县尊大人为草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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