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边界现在已经稳固得多了,因为出版业分类令科幻小说的读者和作者的身份更为固定。詹姆斯·希尔顿创作《消失的地平线》(也是描写一片失落的土地)时并未感到任何困扰,读者们对这篇小说和他其他的作品——比如《万世师表》——不属于同一类别也并无意见。许多读者反映说,书中那片乐土的名字已经进入了日常用语——那便是香格里拉(shangri-la)。
然而,如果今天有一位作家写了一部《消失的地平线》这样的奇幻小说,他会被立刻归到奇幻作家一类去,而如果接着他又写了一部《万世师表》,美国的出版业者就会不知所措。这能算奇幻吗?但如果不把《万世师表》放在奇幻书架上,那么只了解作者前期作品的读者就无法找到它;而检索“小说”类别的读者基本不可能听说过这位作家,于是会对它不闻不问。其结果是,作者会受到极大压力,要求他“多写一些象‘香格里拉’那样的小说”。
实际上,他会被迫写一整套小说,以《香格里拉三部曲》之名被广泛宣传,出第四部时便改名《香格里拉传奇》——直到作者老死。弗兰克·赫伯特的《沙丘》系列便是如此,麦卡弗里的龙骑士系列也未能逃过这一命运。只有极少数人,比如马里恩·齐默·布拉德利,能够跳出桎梏,并仍拥有许多读者。
不过作为读者来说,我感到分类法定义的边界意义不大。曾经在连续几个月甚至几年里,我只想看科幻小说,但我阅读历史小说、神秘小说、古典、诗歌或是当代畅销小说的时候,我也不感到羞耻或是内疚,没有什么巨大的精神压力。现在我喜欢看历史小说跟传记,但当然兴趣还会更改。而且即使是我在狂啃科幻小说时,也会狼吞虎咽地看约翰·赫西、威廉·高曼或是罗伯特·派克的最新作品。
于是,在读者们能自由地在各类书籍中遨游的同时,出版业分类却将作者放在一个类别中。你开始出版你的小说时,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