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住金花左腕,毫不客气道:“走,跟老子回去等。”
“爹.”
“少跟我废话!”
说时,金喇叭拉著她就走。
苟雄眼巴巴看著,两人背影逐渐远去。
烨甸。
夏日炎炎时,苟雄来到这个滨河的城市。
苟雄这几个月来,走过白山黑水河无数城市,却没有独眼习的一点消息,就连常走长白山的房客,都几乎忘记这个名字。
他洗灌著周身的秽气,遥望著奔腾的河水,心里不禁有茫然的感觉。
忽然,在他茫茫的心底,泛起一个影子,那就是金花,她的微笑,她活泼的美态,就如她的人,在自己眼前一般的真实。
苟雄怎么会想起呢?
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望著那把生锈的柴刀,擦乾身上的水,换一身乾净的衣裳,把脏衣服裹在包袱里,走进这一个城市,已不存希望。
他只是像猎人似的,既进到山林里,就不得不到处搜寻,自己想要的猎物。
桔色的晚霞,留在西天,山色渐渐的紫暗下去。
当夕阳在山岭和在地告别时,风儿又从山谷里溜出来了一日来的闷热,一刹时都被赶尽,蝉儿在树梢抛出“知丫”的歌声来,使饭後乘凉的人们,加上一层闲懒的情调於中。
“咯咯,咯咯……”
苗田里的蛙声,一阵阵的紧密起来,唤起月儿爬上树梢於是,,纺织娘也开声了,金钟儿“铃铃铃”的摇著金还有不知名的小虫也“斯斯斯”的靠著哼叫。
许多的虫的声音都混合在一起,在凉快的夏晚的薄暗时,合成为广大的和谐的节奏。
黄昏时分。
小客栈门口已经挑起了灯笼。
苟雄连客栈的招牌,都没看一眼,迳自就走了进去。
掌柜的开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