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向被视为天神,被视为不可战败的的银河在这一役中,已遭受了惨重的失败。
——既然已有人能打败银河,为什么我们就不能进一步打倒赤天?!
——好啦!已是该我们称霸的时候啦,此时不反,更待何时?当年刘邦个也只是个小小的泅水亭长么,我现在在比他还厉害得多呢!
——天理报应!我们终于熬到头了,终于可以举义旗来推翻残暴的赤家政权;终于可以过上安定和睦的生活,永远没有杀腥!
银河一败,赤家不倒的政权,似乎已出现了不可收拾的缺口,每个人都想据而有之。
虽然他们的目的不同,但都绝不会拱手让人。
怎么办?总不能光南进而反一通,再让赤天来逐个收拾吧!
于是,便有人提出:十一月三日,在黄山之巅,天都峰顶以武力推举联合阵营的叛帅,一统所有的反政府力量,进军帝都。
哇操!前古华山论剑!不过,他们现在论的是力量,而不是剑。
“咋——”的一声轻响,一拥有一头黄色狐尾长发的年青人,轻轻地跃到高处,数十丈的距离,他竟可在手足没见到分毫动作之际,决如闪电般地掠过众人的头顶。
场中个个皆是武学上的高手,虽是没有异化潜能,但每一个皆在某一独到的搏击之技上浸淫了数十年。
这个竟可在他们不知不觉中掠过他们的头顶,虽是有几个早就察觉的,抬手一挥,枪弹竟然无法追及这人的身子,待到这人站定,随丰一捞,余下的几颗子弹头亦全被他操于手中,犹如抓几颗静放在地上的石子一般。
真是身手快得让人目眩,妙得令人发晕。
众人不禁齐声大叫:“好——”
待得这人站定,英峻冷削的面庞上,四条血也似的痕迹,分外惹人注目,玲眼四顾间,一派霸者之气,王者之风,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