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们比较容易找到棉凫绒毛。
这位严肃、镇静而沉着的人名叫汉恩斯-布杰克,他将是我们的向导。
他的性格和叔父大不相同,可是他们相处得很好。他们双方从来没有想到条件——一方淮备给什么就接受什么,另一方准备要什么就给什么,所以这项交易不久就谈妥了。
汉恩斯忙着带我们到斯奈弗半岛的南部、大山山脚的斯丹毕村庄去。他说陆地上的距离大约有二十二哩,叔父估计两天可以到达,可是后来他发现丹麦的哩比起我们的哩来,每哩要长四倍!所以我们准备跋涉七八天。
我们有四匹小马——叔父和我各一匹,两匹运行李。汉恩斯按照他的习惯步行,并且答应带我们走最短的路。
他的任务并不是仅仅把我们带到斯丹毕,他仍得继续帮助我们搞研究工作,他要每星期三块钱(约值十三先令)的酬劳,而且明言约定必须在每星期六晚上付钱。
我们决定6月16日出发,叔父想把酬劳费先付给猎人,但是他一口拒绝了。
“以后,”他用丹麦话说。
“以后,”教授翻译给我听。双方说定以后,汉思斯就走了。
“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叔父叫道,“可是他不知道以后还会遇到多么新奇的事呢。”
“他和我们一同到——”
“地心,阿克赛。”
离开出发的时间还有四十八小时,但是使我十分遗憾的是这些时间得花在包装行李上。我们开动脑筋把每样东西都用最合适的方式装好;仪器放在这边,武器放在另一边,工具放在这个包里,书放在另一个包里。一共分成四组。
仪器包括:
1.一根高达一百五十度的摄氏温度计,这个温度在我看来既太高又太低。如果空气的温度升到一百五十度,我们都死亡了;假若用这根温度计去测量高热的水或者熔化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