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着寒暄了几句,两人交谈内容不外乎是“买了什么菜”、“这家店的炒货很不错,糖炒栗子很好吃”之类。
说起糖炒栗子,女人就拿起自己刚称好的那些给年轻人看。年轻人很感兴趣,就打开纸袋往里面瞧了几眼。
女人可能觉得栗子好吃,顺手又从炒好的板栗堆里拿起一颗,剥开外壳,塞进嘴里。
这下老板娘再也坐不住了————买东西之前我可以给你尝,可现在你已经付过钱,我也把板栗给你了。你这不吃你自己的,老是吃我的,到底什么意思?再说了,你买的又不多,总共也才五块钱的炒板栗,袋子里也就装了七、八颗的样子,一下子连吃我三颗,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好几块钱了。
想到这里,老板娘皱起眉头对女人说:“这东西贵,你买的又少,就不要老是尝了。”
很普通的一句话,顿时捅了马蜂窝。
女人当时就尖叫起来:“我尝一下怎么了?我又不是尝了不买。”
老板娘也不甘示弱,双手叉腰据理力争:“你这是尝一下吗?你吃了那么多,你也不看看你才买多少?”
女人满面怒容:“哪有像你这么做生意的?买东西还不让尝了?行,既然你这么说,这板栗我不要了。”
她转身要走,老板娘从铺子里冲出来一把将其拽住。
“我凭什么给你退?你吃了我那么多的板栗,说不要就不要了?没门儿!”
女人用力挣扎,连声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没见过你这种人,强买强卖。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买你的东西!”
老板娘心中全是怒火,可想着女人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于是退而求其次;“行啊!这五块钱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刚才吃的那些必须算钱。”
做生意也要讲道理。平心而论,买东西可以尝,但万事不能过分。既然买卖不成,双方也撕破脸,那就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