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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民事纠纷(4 / 7)

负我。我家咪咪都受伤了,你看看……”

虎平涛连忙站出来,认真地说:“我看过监控,你出来遛狗的时候,这狗没拴着绳套。”

气急败坏的女人没想太多,下意识点了下头,应道:“就是因为我没带绳子,拉不住,否则咪咪也不会被咬成这样。”

“这就是你的问题了。”虎平涛笑道:“按照市政府颁布的《宠物管理条例》,携犬外出,必须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以上,伍百元以下的罚款。”

张建民用赞赏的目光看了一眼虎平涛,视线转向抱狗的女人,劝道:“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你不对,还好没有惊扰到老人和孩子,否则就不是你们双方各自治疗宠物这么简单。记住,以后遛狗一定要栓绳套,还要挂牌。”

说着,他转身对猫主道:“还有你,这猫得减肥了,再这样养下去,总有一天会胖死。”

男人倒也知趣,连连点头,嘴上应和着,抱着那只胖猫从人群里离开。

女人虽然有些气不过,却也没办法,只好抱着狗气鼓鼓转身走了。

看热闹的人散了,吴永翰走压低声音问:“张哥,这就算解决了?”

“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就没事了。”张建国的声音同样很低:“严格来说,那女的虽然没给狗栓绳套,却没有对周围人群构成惊扰。如果她不依不饶,这事最后还得养猫那男的负责,毕竟是人家的狗被抓伤了,多多少少得赔点医药费。可宠物管理条例主要针对狗,更重要的是这猫狗打架,那狗几乎没受伤,就是被吓坏了,达不到规定的赔偿金额,所以最好还是双方和解。”

吴永翰有些疑惑:“我还以为处理案件必须黑白分明,断个清楚呢!”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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