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们,走在街头上逛着。
整个城市充满了生的气息。
“抢劫啦,抓抢劫的......”
突然的,远处传来女人的尖叫声。
还没等沈建南明白是怎么回事,一辆摩托车就呼啸而过。片刻,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捂着耳朵在后面哭喊着,追着。借着街头店铺的灯光,可以看到,女人的耳朵上鲜血淋漓。
“哄......”
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跑掉的摩托车忽然又掉头转了回来。
“死三八,草泥马的,没钱带你麻痹的耳环......”
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了女人脸上,女人被打懵了,恐惧望着摩托车上的男人,再也不敢叫喊。
“叮铃......”
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地上,一颗闪着黄色的耳环落在了地上。
“哄......”
摩托车又呼啸着离去。
沈建南两人都没有去做那见义勇为的人。
对于唐敦厚来说,这种人再平常不过,他的职责只是保护沈建南。
至于沈建南,望着加速离去的摩托若有所思。
他在想,这个曾被后世人们津津乐道的时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时代。
在后来人眼里,一谈到九十年代,说的最多的就是机会和机遇。哪怕是一只猪,似乎站在时代的风口上也能被吹到天上去。
可是真当他再回到了这个九十年代后。他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抢劫引起的骚乱很快过去了,生活在此的人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那个耳朵留着鲜血的女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
沈建南转过身。
灯花通明下的城市,有着其他地方没有的繁华,但远方,又是无尽的黑暗。
突然的,沈建南有些明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