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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二次伤害(2 / 4)

官司。

其实我家就住在你们家的附近,我们其实也算得上是街坊邻居了,我和颂叔倒是挺熟的。

不过我工作太忙,和两位基本上也没见过面。”

“我是黛,也是一个律师,我们应该见过两次面的。”

黛真知子也拿出了自己的名片,放在了桌子上面。

之前两次对方被警察莫名其妙抓走,就是自己去保对方的。

作为家长的阿玉看到到来的两个人,点了点头:“麻烦两位了,之前那位冰室先生就已经告诉我们后面的打算了。

所以后面的事情,希望两位可以帮帮忙,如果最后一定要有一个人坐牢的话,也应该是我,不应该是宋义。”

后面的女儿宋平听到这话,赶紧说道:“妈,这个事情是因为我,要坐牢也应该是我,是我不小心把那个家伙给打死的。

如果不是我的话,事情也不会……”

常磐庄吾看着对面可怜兮兮的一家人,有些无奈的说了一句:“现在不用讨论是什么人坐牢的问题,法庭也不是一个可以谈买卖的地方。

如果可以确实找到黑藤玷污你女儿的证据,包括对方当晚突然出现在你们家中,可以经过推论证明你们的行为可以称之为正当防卫。

但是现在问题在于,一个是你的是丈夫为了躲避警察抓抓,消灭了证据。

现在自首之后,除了找到的尸体以外,可以证明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的证据实在是太少了。

然后就是你丈夫涉嫌侮辱尸体,毁灭证据这件事情,这个是要想办法在法庭上面辩论,还需要一些其他东西的辅助。”

如果能证实宋义是因为被逼无奈,所以才会消除证据,然后把尸体藏起来,就可以在情理上面争取。

如果只是说对方背景大,宋义会害怕这么简单的话,恐怕很难有支撑。

这个就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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