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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陈牧之(1 / 5)

陈冲是个童生。

二十二岁的岁数还是个童生,连秀才都考不上的陈冲毫无疑问,在文风盛行的江西成了一个笑话。

好在陈冲家境殷厚,在瑞州府上高县也算一大贾,便是这辈子中进无望,当不得那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倒也保的了一个衣食无忧。

陈员外算是对自己这个儿子彻底放弃了,本打算再练个小号,可惜自己身子骨不给力,四五房小妾没有一个种上的。

所以这些年只好一直忙着给陈冲娶媳妇,自打抱上了孙子后,陈员外便一门心思扑在了幼教事业上,说什么也不让孙子跟陈冲亲近。

落得清闲的陈冲倒也省心,往往一大早就跑出家。

“今日是上元节,一大早的你又要去哪?”

前堂内正品茶的陈员外一瞪眼。

“诗社。”

陈冲手里拿着一把伞,青花顶开蒙蒙烟雨,溅起的珠瓣映出黑瓦白墙,还有无数张陈员外怒气冲天的脸庞。

陈冲嘴里的诗社,是一家坐落在县城郊外的草庐,先有山野村夫诸葛孔明隆中定天下、后有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佳言名句。

故于山中密林之处,搭一草庐,燃二三雅香,诵圣人之言,岂不有一种超然物外的优越感?

虽然陈冲没有多少学问,但这并不妨碍他也有一颗“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上进之心,所以人以类聚,就跟县里几家如他一般,同样饱读圣贤却不第的童生秀才们,搞了这么一个诗社出来。

现在已经是建文二年,当年那血海滔天的空印案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秀才,再也不是可以直接当县令、甚至履职中央的值钱学历,考不过乡试,终究是个穷酸文人。

大家空有满腔治国热忱,却无可用之处,难免心中有不少不忿,因此每日诗社集结,想用吟诗作对来一抒胸中积郁。

一群最高学历才是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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