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都早就亡国了。倒是你们自己,起于山林之间,靠着父子兄弟的一腔血勇,打出了一片江山。结果你们反而忘了根本,彼此内斗,互相杀戮拆台……你们也想跟大宋比,你有那个国力吗?你们不亡,天理难容!”
“放屁!”
兀术脸色青紫,气得破口大骂,“秦桧啊秦桧,你这个不要脸的奸贼,三姓之臣……你想激怒我?让我杀了他,然后你好洗刷骂名,在史册上留下一个忠心大宋的好名声?”兀术笑容残忍,他似乎抓住了秦桧的心思,忍不住放声冷笑,“你别做梦了,我才不会成全你……我不会让你死得轰轰烈烈的。我会让你以大金忠臣的身份死去,我要让你永远也无法洗刷奸佞的骂名!”
兀术说着,突然伸手,揪住了秦桧的衣襟,而后果断掐住了他的脖子。
秦桧的白脸迅速转红,然后变得青紫,一双充满了血丝的眼珠,向外突出,几乎要努出来似的。
和兀术相比,秦桧这个书生比一只鸡还要脆弱,半点反抗的余力都没有。
只是在他的眼神深处,带着那么一丝丝的嘲讽。
杀了我吧!
到了这一步,你还以为秦某想要什么身后名吗?
说实话,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再给谁做事……是大宋,大辽,还是大金?恐怕都不是,他只是为了自己,为了能安享荣华富贵罢了。
像他这样的人,要是真的成为了英雄,那才是笑话哩!
这场宋金之战,是那些将士打的,是那些牟驼岗的英灵拿命换来的,是无数百姓膏腴血泪堆出来的。
胜利属于他们,功劳也是他们的。
唯独这一切和他没关系。
他就是个大宋的叛徒,大金的狗腿子。
能在金国灭亡之前,干脆一死,算是最好的奖赏了。
兀术啊,连惩罚一个人你都不会,还想跟官家斗,你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