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孚早些年是读书人,比大多数人读书都多,又不知道从哪学来了一身本事,武功又远超所有人。
这几年的时间下来,他的进步飞速,加之年龄也大了不少,身体发育成熟,便是以岳飞的身手,也很难压得住王中孚。
按理说像王中孚这样,只要在武学镀金,出来就是个统制,在往上不好说,但成为军中悍将,以后封妻荫子,也是没有难度的。
奈何这个年轻人很奇怪,他推掉了所有机会,似乎对待功名没什么兴趣……光复燕云,完成大业,就是退归深山,闲云野鹤的时候。
一个年轻人,竟然有了淡薄名利的念头,也只能说宋军之中,奇葩还真是不少。
虽然奇葩,但是却不能否认王中孚的本事,他一马当先,突破金兵阻拦,又用短矛刺中设也马……这位粘罕的爱子此刻受伤颇重,短矛刺入腹部半尺多深,显然是伤损了内脏。他咬着牙,很想来一场盘肠大战,奈何几次鼓劲儿,终究是伤势太重,顺着嘴角流出了鲜血。
手下保护着设也马,退了下来,在他看到粘罕之后,父子相对,设也马羞愧地流下泪水。
“孩,孩儿无能!”
粘罕没有责怪他,而是抽出了自己的佩刀,在战马鬃毛上面蹭了两下,而后对设也马道:“好好看着,为父还能杀敌,若是……你,你就自裁吧,不要成了宋人的俘虏。”
粘罕说完,领兵果断出击。
设也马身躯震动,牵动腹痛,他不得不蜷缩成一只虾米,从他的嘴角再度流下热血。
大哥受伤,老父已经上去了,只剩下斜保,没人在意他。
或许在这个时候,无视就是最大的爱护。
在战败的时候,他可以带着残余的亲信,果断逃命,甚至逃到大漠,去寻找蒙兀人。
是的,粘罕往外面送钱,是为了收买蒙兀人,防止他们在关键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