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吹一下,咱们就出发。”
周维清帮着徐朝涵找出外套和鞋子,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徐朝涵笑了笑。
貌似现在的日子已经趋近于自己所能想象的最完美生活了——
——
聚源大酒店。
滨海市地标建筑之一,占地6000多平米,广场前有个十分巨大的音乐喷泉,停车场上豪车林立,甚至不乏一些全球限量版超跑。
当看到这个停车场的时候,才能最直观的感受到阶级的分明。
徐朝涵卡里静静躺着一千多万,但是在这个地方,真的算不上有钱人。
一些打扮新潮浑身上下俱是大牌的年轻人身边三五成群的美女们环绕,而隔着一条马路对面,则是为了生活在奔波的年轻人满脸艳羡的看着这里。
泾渭分明。
徐朝涵穿着一身休闲西装,脚上踩着皮鞋,头发则是抓拿着吹风定型,脸上始终带着平静的微笑,让人安全感倍增。
“我发现你是西装控吧——”
徐朝涵看着身边仿佛小鸟依人的周维清,然后笑着打趣。
“西装控怎么了?”
周维清睁着大大的眼睛诧异的看着徐朝涵,然后才道:“我穿制服的时候你眼珠子都要飞起来了,你不也是制服控吗?”
徐朝涵闻言讪讪的摸了摸鼻子。
周维清则是满眼含笑,小脸儿之上却是一本正经的严肃神色。
“色狼——”
小声嘟囔了一句,周维清偷偷瞧了徐朝涵一眼。
比自己足足高了一头,因为这段时间的锻炼,徐朝涵的体重下降不多,但是脂肪转换成肌肉,体型变化很大,肩膀很宽,但是身材却很瘦,于是当穿上西装挺胸收腹的时候,气质爆炸。
不得不承认,虽然周维清见过了不少网红和明星,但是像是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