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宁看着沉寂的夜,回想起自己被主公收服的情景,那真是龙争虎斗啊。
而后,他就听闻了扬州军之强,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扬州兵会比其他军队强这么多。
直到他到新军之中学习。
那个时候,甘宁化身大头兵,加入训练之中,高顺还不认识他。
高顺第一个训练的,就是扎马步。
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让人欲死欲仙。
古代习武之人以下御上,最是讲究下盘扎实,所以扎马步也在军中盛行。
对于武艺超群的甘宁来说,这有何难?
“将军,这样的练习,有什么用?”
高顺微笑着,他最喜欢刺头了。将两只碗分别放在甘宁双掌上,并在碗中注满清水。
甘宁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双手一沉,碗中的水不停地摇晃,顿时压力大增。
不仅是他,每个人都有,只不过他们的碗中没有水罢了。
“诸位,可知你们手上为何物?”高顺冷峻地道。
不就是一个破碗吗?
甘宁心里不服地嘀咕,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大家都沉默不语,高顺也不指望他们回答,只是道:“这是你们的饭碗!”
“若是砸了怎么办?这也太浪费了!”甘宁道,他自己肯定不会砸,嗯,替别人问的。
高顺又走了一圈,道:“饭碗都能砸,还吃饭做什么?七天之内,砸碗者,减一半吃食!七天之后,砸碗者,就只有一半米饭!”
好不容易熬过了扎马步,甘宁又跟着走一些奇怪的步伐,比如“向前看”,“立正”等。
甘宁见高顺只管训练,没有任何解释,只能当刺头道:“将军,若是说扎马步还有一点用,这一套动作对于作战又有何用?”
高顺也不解释,训练了七天后,他带着一帮小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