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雅抱著书从他面前走过,连个眼神都懒得分给他。
但她当时不知道的是,她书里夹着的书签恰好掉在了程斐然面前。
那一张书签被程斐然捡起来,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坐实了她就是在玩欲擒故纵。
后来第二次见面,还是在图书馆。
那是学期末了,马上面临期末考,厉雅在图书馆复习,程斐然忽然出现,坐在她身侧,递了一张书签给她。
并在书签上龙飞凤舞的写了一行字:“既然你这么喜欢我,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好了。”
厉雅看完后只觉莫名其妙。
这书签是她的,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的,又是怎么到程斐然手里的。
正如她不明白程斐然在书签上写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一样。
不过程斐然字却写得刚劲,让她看后生了好感。
她是一个对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拥有的人。
程斐然写的字她喜欢,爱屋及乌的,对程斐然也生了几分喜欢。
然后她和程斐然就这么莫名其妙在一起来。
在一起之后,厉雅才从程斐然口中得知,原来自第一次图书馆见面后,她和程斐然就经常在同一地方出现,饭堂、操场、学校的小吃街、咖啡店等等。
用程斐然的话说,就是她费尽心思地追他,他看她努力的样子怪可怜的,实在不好意思再拒绝,只好大发慈悲决定接受她。
但说实话,程斐然口中说的那些场景偶遇到她,厉雅完全是没有印象的。
不过她看他这么得意,也就没坏他的心情说出真相,顺着他的意思,默认了他对外宣称是她追他的说法。
两人在一起后,除了比较爱面子外,程斐然的表现其实挺好。
一个男朋友该做的,他都做到了,喜欢粘着她,不拈花惹草,各个节日都准备了浪漫的惊喜和价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