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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置办家底(4 / 6)

“哈哈,提举是自己人,我就说实话吧,仅仅是我自己,根本就无需惊动总号,我就能在旬日之内武装起一个千户所。”

这句话的意思是:光凭胡掌柜和他的汾州分号,就能在半月之内武装起一千到一千二百人。

虽说大明朝不禁民间持有武器,但大规模的制造贩运武器肯定不行:你说你一个商人,弄那么多的武器做什么?分明就是意图不轨,是要重重治罪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千古不变的规则:各家晋商有的是办法规避朝廷的法度。

比如说弓箭,商人们可以把弓和箭拆开成为零件,分别销售运送弓耳、弓背、弓弦等物,甚至还会奉送胶水、拧丝等辅料,总不能说那些零件就是武器吧?至于箭矢,完全可以拆解成为零散的配件。

至于刀剑之类的武器,则是直接供应粗坯,而不加打磨不开刃口,如此一来武器就成了铁器,交给客户自己打磨一下就能用了。

虽说锅盖川缉私营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用申请的方式获得武器,但是……连长乐千户所的武器都已经多少年没有更换了,指望朝廷配发武器,估计要等到张宁的胡子都白了,也不一定指望得上。

紧接着,胡掌柜又补充了一句:“武器的问题不大,只是甲胄有些困难。”

大明朝并不严格禁止武器的流通,所以有很多空子可钻,但甲胄就不行了。

朝廷严格禁止民间持有军用兵甲,一番发现形容造反,控制的非常严格,就算是晋商们也不好公然弄那个东西。

以晋商的财力和技术水准,至少甲胄真的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最要紧的是这玩意几乎没有销路:官军是最大的客户群体,但谁会花费巨资给朝廷的军队置办甲胄?

需最甲胄和战马是军费开支的大头,价格高的可以吓死人,一般人根本就置办不起。

就算是能置办的起,也要面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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