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她,不让她留在那个城市。她一向神经大条,郑谐挑中这件衣服时,她才没留心多少钱,而且郑谐很快就撕掉标价签了。后来这件衣服她也只挑她很讨厌的大场面才穿,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他们中间放着和和的包,很大的一只,用很多乱七八糟的布拼起来的,是和和自己一针针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筱和和是个奇怪女子,有时候笨手笨手,什么都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也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而已,不会收拾房子,她那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有时候又非常的手巧,给她一堆布,她用很短时间便能做出很多惟妙惟肖的布娃娃,甚至会自己做衣服。
和和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拜筱和和总是乱七八糟没条理,找什么东西都要翻箱倒柜所赐,他常常有幸欣赏到和和包里的风景,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布袋子无数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御寒外套,甚至还有小型的布偶玩具,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明明乱得不成样子,竟然还分门别类地装着,从来不会弄错。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非常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一看便知是地摊货,不会超过三十元,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天然矿石,这样倒算是无价品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竟非常协调,也与她相得益彰。可见人的审美品味也会因为习惯慢慢被同化的。
郑谐收回一直打量和和的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拷不出。但他也不想就这么便宜了她,过了片刻,悠悠闲闲状似不经意地说了句:“筱和和,你今天气走的那女的,是我表姐找来的人。等她追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