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
凌昱想了想,纠正道:“准确地说,是见过你的照片。”
良辰还是纳闷。但迎着微微刺眼的阳光,这张年轻英俊的脸直直落入眼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走过,她的心也渐渐地一下一下加速着跳动起来。
……这样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间的神韵……同样的姓氏……
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猜测,答案呼之欲出。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夹里,我堂哥叫凌亦风。”
心里有什么东西就这么轰地一下垮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快要渐渐忘掉他的时候,这个和他有着亲近关系的大男孩来到她面前,轻轻松松地翻出她自以为已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为忘了就真能忘记的。
她当然记得那张照片。
她不爱照相,相片很少,所以从头到尾凌亦风也只保存到了极少数中的一张。
那时候,在火红的夕阳下,她把从家里翻出的自认为最满意的一张递给他。
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合色的长裙,站在垂杨柳下巧笑嫣然。相片的背面,是她亲手写上去的四个字——我的良辰。墨水印才刚刚干透,乌黑鲜亮。他看了看,微微皱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满:“应该由我亲自写才对。”
“谁写有什么关系?”
“这又不是我的字。以后别人看到,都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指谁。”
“除了你还能有谁?”她挑起眉说得理所当然。然后自行从他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将照片小心地塞了进去,“收好,别弄丢了。仅此一张,很宝贵的,以后再想要可没有了。”
把钱包重新放回去,一抬头,她才发现他正盯着她,狭长漂亮的眼睛里满是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