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