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没打开过。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
于曼之微微的愣住,问她:那不是你的日记吗?
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合写一本日记。他写一个星期,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那么,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后,我们就分手了。最后的一个星期,刚好轮到我写。所以,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现在,我打算还给他。
为什么要还给他?于曼之有点诧异。
我不想带着一段回忆去结婚。
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
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况且,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
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他会找你的,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么办?
那么,就请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