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都进行严格调教,老伴和女佣们非常不满。我当时没有意识到,后来回想起来,这肯定不是净吉的意思,而是飒子唆使的。
两年后那条俄国粮犬得脑炎死了,这回她终于亲自出面,说要养条英国赛狗,并托宠物店买了一条来,起名科巴,飒子对它宠爱有加。让野村开车,载着她和狗满街兜风,还经常带它散步,所以有人说少夫人对狗比对经助还喜欢。后来那只科巴被别的老狗咬了,不久得了丝虫病死了。第三次买来的才是这条克利。据血统书上说,它的父亲生于伦敦,名叫雷斯利,于是,管这个狗急也叫雷斯利了。这些事在我当时的日记里都有记载。雷斯利也同样受到了飒子的宠爱。大概是陆子她们在老伴面前煽风点火的缘故,从两三年前开始,认为家里面不宜养克利这样的大型狗的意见有所抬头了。
其理由当然是两三年前爷爷腿脚还硬朗的时候,被大狗扑一下也没关系,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甭说是狗了,就连猫扑上来都招架不了。我家的庭院里净是斜坡、台阶和石于路,要是摔倒在那样的地方,磕坏了可不是闹着玩的。现成的例子就有某某家的老人,被狼狗绊倒摔成重伤,住了三个月的医院,还打了五膏。所以老伴让我去跟飒子说说,不要养克利了,说飒子不听她的话。
“可是她那么喜欢克利,不让养太可怜了……”
“是你的身体重要还是狗重要啊。”
“就算不养了,那么大的狗怎么处理呀?”
“送给喜欢狗的人家就行了。”
“小狗还好说,那么大个就不好训了,再说我也不讨厌雷斯利的。”
“你是怕飒子不高兴吧。你就不怕摔成重伤?”
“既然这样,你就去跟她说呀,如果飒子同意的话,我没意见。”
其实我明知老伴跟她说了也没用。“少夫人”的权威已经日益凌驾于“老夫人”之上了,老伴也不愿意为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