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另外,在戒指的内侧,也有一明显的突起物。
署长又试着给自己戴了戴,戒指只能戴到一半,他马上又拔了出来。这时,他的手指背部已有擦痕了。
“原来如此。如果长时间戴着,不断地摩擦皮肤,也许终究会磨破、出血的。”
“对。换句话说,虽然会产生疼痛,但不是无法忍受的。如果不理睬,一直戴下去,蓖麻子白朊就会经伤口进入体内……”
“我认为应当向死者周围的人录取口供了。我想先提点……”若尾最爱抢先表达意见。
“五月十四日早上,死者戴着这枚戒指离开家门。如刚才署长所说的那样,她可能会觉得手指有点疼,但还是继续戴了下去。但到了下午六点多,戒指可能在无意中碰了什么,或她为了减轻痛苦,触动了戒指,于是皮肤便破裂了。通常在这个时候应当取下戒指,但几乎在同时,她已发起了高烧,身体不舒服,可能有呕吐感,便起身要去洗手间。当然在这之前一定也有了其他症状,因症状不轻,她一直忍受着,直到丧礼结束。这时她已无法忍受,走到走廊上时便晕倒在地。我想情况应当是这样的。”
“你的意思是说市原弥荣子肯定是因为手指上的伤口中毒死亡的了?”阿坛说道。
“当然不能说是绝对的,比方说也可以经口腔吃下去。但从目前的各种证据来看,是从戒指的伤口处中毒应当是正确的。这也是法医和化学教授的意见。”
“晤……这个可太离奇了。”
“不。这种事并不少见。据法医讲,在国际和国内都曾发生过这种杀人案件。”
若尾又打开笔记本,“比方说,一九七八年九月的一个傍晚,一名流亡到英国的保加利亚作家,在伦敦的泰晤士河的桥头就被一名刺客袭击,对方是用雨伞的尖部刺中了他的大腿的。当时他并没有感到什么不舒服。他深夜回到家后,凌晨两点开始发高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