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结局是这样的——
十年之末,夫妻俩居然还清了全部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
刘织云像是老了。
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高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
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到办公室里去了,她独自坐在窗前,于是就回想从前的那个晚会。
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你或者救你,只消一点点小事。
然而,某一个星期日,她正走到天朝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之中的日常劳作,这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散步的妇人。
那就是凌夫人,她嫁给了一位姓王的大作家,她始终是年轻的,始终是美貌的,始终是有诱惑力的。
刘织云非常激动。
要不要去和她攀谈?对的,当然。并且自己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可以彻底告诉她。为什么不?她走上前去了。
“早上好啊。”
那一位竟一点儿也不认识她了,以为自己被这个平民妇人这样亲热地叫唤是件怪事,她不由疑惑道:“早上好,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错。我是刘织云啊,老同学都不记得啦?”
“你是刘织云?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这是怎样一回事?”
“从前,你不是借了一串钻石项链给我去参加晚会,现在,你可还记得?”
“记得,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