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王沫儿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做这些事情,她觉得给男人做饭、做家务、生孩子,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这样的话,她才有资本、有底气嫁个好人家。
王沫儿甚至担心王德孚吃不惯她做的饭,而询问他在学堂中吃的是什么,不会做的,她还要去学一下,充实她的“武器库”。
而有王沫儿在,这个原本并不算干净整洁的出租小屋,被她打理得纤尘不染,比他住的学生宿舍,都干净得多,以至于他现在住自己宿舍的频率都低得可怜,行踪诡谲,让其他舍友都疑惑他整天夜不归宿到底去哪了。
王德孚愿意和王沫儿同居,也让王沫儿暗暗开心,这说明她的新娘修行都是有成果的,当一个男人越来越恋家时,说明她也抓住了他的心。
这样的王沫儿,不知为何总有一种让王德孚三观颠覆的感觉,他是真正新时代的男性,思想领先这个世界怕有百年,对妇女解放、女性独立、男女平权是很支持的,也非常尊重女性,但是他和王沫儿相处还不算久,竟然觉得王沫儿这样的封建女子,太棒了啊!
在他曾经那个时代,或许是男多女少,又或许是因为女人被各种新媒体洗脑,女人越来越难哄,偏偏舔狗又越来越多,感觉整个社会的两性关系,都已经畸形了。
他觉得将王沫儿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是一件正确至极的事情,没有她的话,他会被很多杂事牵绊,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中,而有了她,他完全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啊!
当然不是真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王德孚对于举手之劳的一些事情,还是很乐于做的,不过这却会让王沫儿有些不爽,她觉得自己的领域被侵犯了。
王德孚在发现这一点后,出于尊重,便放手将内宅的事情交给她了,然后更加专注于文学创作。
王沫儿每次看到自家少爷伏案专注写作的样子,都觉得这时的少爷更加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