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卖身契在主人手上,且卖身契不可赎回,基本属于主人私人财产的那一种。
通常是好几代家里的人,或者走投无路的穷人,或者是犯了过错送进教坊司的人,才会是死契。
受到一些现代理论的误解,最开始柳铭淇以为死契就是很残忍的制度,主人家肆意的把奴仆凌辱甚至打死。
实际上绝大部分都不是这样的。
死契对于许多主人来说,还是一种负担。
因为签了死契,他们就是你的人了,你得负责他们的吃喝拉撒、婚丧嫁娶,就跟爸爸一样。
虽然这个爸爸感情投入得肯定不如亲生的那么多,但责任却不得不负担。
毕竟你想要让这些人积极的投入工作,为你干活儿,那一定也得付出,让他们能感受到好。
否则,封建制为什么会代替奴隶制?
奴隶制最大的缺点就是奴隶们缺乏积极干活儿的动力,导致了生产力极度低下。
生产力极度低下,就没办法生产出更多的粮食。
没有更多的粮食,奴隶主们又穷奢极欲,不改浪费的作风,自然而然奴隶们就吃不饱穿不暖,从而引发一次次的暴乱,最后葬送这些奴隶主们。
这是一个死循环。
所以奴隶制就此被更先进的封建制代替。
进入了封建制,哪怕是有卖身为奴的人,主人们也吸取了之前的教训,至少要把人家当成一个人。
不然偷奸耍滑不说,遇到灾难时还会给主人的屁股上踹一脚,让主人掉进更深的坑。
故而,通常乡下的那些乡绅地主们,都会尽量少拥有死契的奴仆,为他们干活儿的都是帮佣或者耕农。——要全是他们的奴仆,遇到灾荒年生怎么办?你能负责这么多人的生计?不给吃的,他们说不定趁着月黑风高就把你全家给干掉了。
像是皇亲贵族们,如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