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奴,才说了几句,不识趣的仆人却凑上来打断了他,“五公子、五公子……”
“干什么?”孟明适猛地转身怒喝一声,仆人差点坐在地上,像一条惹祸的狗,曲膝颤抖,“他摇头。”
“谁?”
仆人伸手指了指,畏畏缩缩的,似乎有满腹疑惑得不到解释,因此愤愤不平。
陀能牙迎上孟五公子的目光,缓慢地摇摇头,“抱歉,五公子,我们选杀手杨欢。”
孟明适与大多数富家子弟一样,从小养尊处优,从来不习惯被拒绝,应对欢奴是他事前准备好的套路,面对意外的挫折,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怒火燃起,暴露了五公子的本色,“一群死老头子,敢跟我做对?你想认这个狗奴才当主人,就跟他一块去死吧!”
孟明适转身欲走,人群中挤出一排人,个个拔出了刀,帮闲退场,该他们为孟五公子立功了。
陀能牙双手握刀,他身后的二十来名刀客立刻站成四排,严阵以待。
顾慎为身子向前微微一倾,内息遍布全身,准备活捉孟五公子,不管陀能牙这么选择的理由是什么,他们现在是坐在同一条船上了。
流血冲突一触即发,人群中有个声音喊了一声“且慢”,接着一名青年公子走出来,一身白衣,大冷天手里也握着纸扇,看样子并非孟府的下人,而是有来历的公子。
“大家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寻仇杀人的,我有一个主意,让双方都满意。”
孟明适对白衣公子比较客气,抱拳说道:“高侯爷既然有办法,最好不过,我也不是非要怎么的,只是这群刀客明显是跟奴才串通一气,想让我当众下不来嘛。”
白衣高侯爷微微笑了笑,打开扇子,习惯性地摇了两下,又合上,“我听说,好刀客挑价格,还挑主人,陀老大宁舍千金也不肯接受虬社的邀请,大概是觉得虬社无高手,日后危险太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