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相仿的少年,他们显然跟强盗们一样了解“大雪山”的可怕,低着头躲在大人们的身后。
大雪山的骑士露出一丝微笑,他的双颊因为风雪与日晒而红通通的,习惯性地眯着双眼,好像总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飞鹰帮的人站出来。”
他的声音不大,更没有疾言厉色,却有一股令人不可抗拒的威力,顾慎为看到,叫“飞鹰”的疤面强盗脸色变得发青。
飞鹰帮是个小帮派,只有六个人,称为“帮”都很勉强,可飞鹰毕竟是头领,不能当缩头乌龟。
“飞鹰在此。这里是金鹏堡的地盘,你敢怎样?”
灰斗篷骑士回头看了一眼那片空旷的荒野,“还差一步。而且,你什么时候听说过大雪山的男儿害怕‘屠户王’。”
顾慎为心中一喜,原来“独步王”也有敌人,他还一直以为金鹏堡纵横西域无人敢碰呢,如此一来,报仇的希望似乎大了许多,他应该想办法加入大雪山这一派。
飞鹰脸色更青了,他帮中的几名兄弟也都惊慌地握住刀柄,路东才是金鹏堡的地盘,身为强盗,他们谁也不能跨界,更得不到保护。
飞鹰一咬牙,大声说道:“诸位兄弟,咱们天山八十一帮就这么不团结吗?人家欺负到头上也不吱声?”
其他强盗们互相瞅瞅,谁也不搭腔,他们都是小帮派,勉强混口饭吃,这还是第一次听说什么“天山八十一帮”,产生不了同仇敌忾之心,更不觉得有拔刀相助的必要。
大雪山骑士冷笑一声,“‘天山天十一帮’,好大的名头,我可挺害怕,不过我只找‘飞鹰帮’,与旁人无关。”
这句话给了其他强盗一颗定心丸,不仅没人挺身而出,反而又退后一些,与“飞鹰帮”保持距离。
飞鹰明白自己陷入绝境了,但他是身经百战的强盗,经过十余年前盗匪林立的“黄金年代”,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