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咋了?你这么有本事的人干不了别的拉?只能去酒吧当鸭?”
“当鸭你嫖啊?”林一凡也不辩解,他对于鸭子这门行业是十足的不感冒。
鼓起了眼睛:“老娘嫖就老娘嫖,豁出去了。”
噗嗤,她身后的小雨乐不可支。
“那你先攒钱吧,嫖哥这样的货色,你不卖半年的豆腐,估计出不起价钱。”林一凡坏笑着转身,边往大路上走,边说;“下次听到哥要过来的消息,洗干净身子,等朕临幸你。”
“呸!你个大毛比。”四娘吐了口唾沫。
小雨却乐得摇头晃脑,他觉得现在的林一凡比以前更加有情趣,更加幽默,当然,她的了解中,林一凡的情趣和幽默只对熟悉的人释放,对于陌生人,尤其是不太和善的陌生人,林一凡只会更加陌生,更加不和善。
……
西北城就连卖红薯的师傅都知道“名扬会所”,这家超大型酒吧坐落在西北城的边缘,离四娘家只有三站公交。
这家酒吧每天晚上都聚集了数千名男男女女买醉、狂欢、招郎纳妹,十足的火爆。
在城市边缘地带,通常治安都比较不好,何况是本来就属于灰色领域的酒吧呢?不过听说那酒吧的老板娘靠山很大,几乎没有人在酒吧做出格的事情。
这也是名扬会所生意好的原因,谁不愿意安安心心的泡妞、喝酒、狂欢呢?
林一凡走到“土狼路”,名扬会所就在他前面两百米的地方。他去四娘家前便去过人才市场,因为自己只有高中学历的缘故,很难找到工作。
唯一能为他提供薪水的地方,也许只有什么学历要求都没有的酒吧了。
“唉!做个平常人还是很难的。”林一凡摇了摇头,他的技能只有一个——杀人,四五年的刀光剑影,四五年的尸横遍野,已经让他厌倦,犹如戒过烟的人再次见到泛黄的烟丝会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