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抓住后,毫不反抗的参军了。可能他厌倦了流浪的生活,也可能他找不到自己能干的工作吧。
他就这样的当兵了,并把自己当兵的那一天当成是自己的18岁生日,崎红国历298年5月31日。可能这年龄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怎样,他有了自己的年龄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着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长剑,左手一块木做的盾牌。轻步兵的装备就是这样的。因为轻步兵都是平民和犯人组成的军队,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气力的工具。所以每次战争都冲在前锋的。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同伴,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几年来已经看惯了。康斯入伍已经3年了,也就是21岁了,3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在3年的战争中,而且是最前线的战争中,要能够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说,则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了。
当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夥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而那个砍人的敌人又马上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里面的肠子啪拉啪拉的掉了出来。他看到这些完全没有感觉,因为比这更恐怖的事他在流浪的时候都看过。当手中的剑刺中眼前敌人的脖子时,看到对方不甘的眼神,心里只有“等下我也会这样”的感叹。
康斯在这3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这场边界的战争经历了3年还没有打完,但却消耗了无数步兵的生命。今天攻击敌人,明天则防守敌人的攻击。3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呆在后方。这也算是战争吧,但却是没有目的的战争。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武器店只值几枚铜币的长剑。他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随时可以死去。但人的本能是会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3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