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而言,他觉得他需要并且能从柯达公司带走的人,我都同意,薪水也全部按照刚才那个原则办理好了。”
罗琳女士忍不住赞道:“埃里克,你真是一位慷慨的老板,如果我是塞尚,会恨不得立即开始为你工作的。”
事情的进展的确与罗琳女士说的差不多,在柯达公司当了十一年小透明的史蒂夫·塞尚在听到了谭振华开出的价码后,只额外提出了一个条件——他需要一间独立的、设备齐全的、有充足预算的实验室来进行他的工作。
这事还用他提?谭振华一向是相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而且他原本就在计划一个大案子——随着他在米国电子及it行业投资的实业越来越多,他觉得有必要在米国拥有一个综合性的办公空间了。
嗯,建立一座联合实验室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
米国,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将在it和半导体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这里云集了来自全世界的行业精英,也拥有全世界最好的教育资源、实验设备,平心而论,单从环境考量,在这里开展科研工作,是当前的最佳选择。
当然,基于米国人一向的尿性,也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以应对必然会出现的那个巨大风险。
好在现在还是1984年,自己应该还有几年时间来运作这一切。
既然决定了要这么做,那接下来当然就面临两件大事了,第一当然是全体华夏人都喜闻乐见的活动——买个大房子。
在商业交易发达的米国,这种事自有一大帮房产经纪公司去运作,所以谭振华基本上是交给了大管家凯文大叔去操心,他关心的是其二。
既然决定了要在米国建立联合实验室,那必然需要找到一个足够分量的人来领导这间实验室。
对这个实验室的领导人要求可就高了,必须是理工科出身,专业应该是物理、数学、电化学、电子、或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