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飞机的黄炳新和史蒂夫·戴维斯一边走一边热烈地交谈,而小谭谭也很快发挥了自己的作用顺利地插入了谈话——他是现场唯一一个可以胜任翻译这个角色的人选。
有了黄炳新的讲解,史蒂夫·戴维斯一行终于对“歼七”的性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如何驾驶这架飞机也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而这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除了事先商定的购买一个航空联队的“歼七”之外,订单上又增加了两架“歼七”的双座教练型号,除此以外,史蒂夫·戴维斯还提出了一项要求,他们愿意以额外支付一笔费用的形式,邀请以黄炳新为首的几位华夏飞行员赴米充当一段时间的飞行教官!
虽然宋文华并没有权利决定这件事,不过,鉴于这是一笔高达30架飞机的高额军火买卖,想来华夏方面一定会批准的。
接下来的几天里,史蒂夫·戴维斯又进行了多次试飞,有了黄炳新的指导,再加上他本人原本就是一位极为优秀的飞行员,还有一定的“米格21”驾驶经验,他的动作越来越娴熟,对战机的把握也越来越深入。
终于,在最后一个起降完成之后,他对谭振华、黄炳新以及宋文华发表了以下结论:“埃里克、黄、宋,我得承认,这是一架性能非常优异的战机,我甚至可以操纵它在70节(1节等于1.852公里/小时)的速度下抬头,所有战机在250节以下跟我缠斗等于跟一只风筝缠斗!在不超过90度的转弯中,我可以把速度从500节降到70节,世界上没有别的飞机能做到这一点,在我手里,可以干掉除f-16和f-15以外的任何飞机!”
既然米国人对战机的性能评价如此之高,合同的洽谈也就变得非常顺利,做为“歼七”战机米国地区唯一的代理商,谭振华非常开心地在草签的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不过签字的时候,谭振华发现宋文华的脸色可难看了,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原因——30架“歼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