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差不多了。
不知道用“路上捡了一块金子”这种理由能不能让人信服?
还是别,万一有那贪心地要上门冒领,再胡搅蛮缠的纯粹是给自己招麻烦。千万不要低估了人性的黑暗。
要想,也要想那没有任何争议的。
实在不行,开春的时候离开一段时间,然后说在外面有个什么奇遇之类?
到时再说吧。
眼下凌蓁只好好地给王晓娟送了出去。
王晓娟不愧为乔瑜的多年好闺蜜,不像前面那几个来探问到点东西就马上传得整个村子的人都知晓,王晓娟在离开之前还特意征询了凌蓁的意见,问她关于离婚的事好不好往外说。
在凌蓁看来,那自然是要公开啊!这种事情要瞒也是瞒不住的,又不是没人认识曹明琨,又不是没人进县城不是?
迟早都会有人知道的。
再者,这离婚的过错方又不是乔瑜,她有什么不好意思公布的?
照凌蓁说她自己都想早早地广而告之的。
只不过下午那些人问也没问到重点,她不好太过主动自曝而已。
曹明琨那父子仨的户口又不在常坡村,如果不是因为乔瑜这个“根”,他们都不算是这村子里的人了。
现在乔瑜跟曹明琨婚也离了,那常坡村里的产业(包括宅基地和分到的田)跟他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了,早点撇清关系也好避免村民因为不知道这件事而产生出什么误会。
虽说自从搬到县城之后,这逢年过节的曹明琨他们都不回来,村里人对于他的面孔可能都陌生了,但是有些人的心理就是那么飘忽,也许会有人想,祖辈几代人生活在这里的是曹家,而乔瑜只是一个外嫁女迁进来的而已。
不管怎么说,凌蓁觉得能争取到自己这边的舆论就争取,未雨绸缪嘛。
王晓娟也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