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伙计并不是草原人,觉得他们俩和自己一样都是“投庭”的。既然都是回不去家乡的叛徒,那自然就倍感亲切。人在相处于同一环境下,尤其还是伸出劣势时,总是喜欢拉拢旁人,抱团取暖。
“你怎么看出我们也是“投庭”的?”
女伙计问道。
“二位是骑马来,这一点就与草原人不同。近距离的话,他们通常会骑着自己的狼。路途稍远,有身份的人就会坐车。这车虽然是用马拉着的,但是草原人愿意起码的却是屈指可数。大部分精良的马匹,都用来和王域贸易。”
店伙计说道。
“是不是还因为我俩随身带着的是剑?”
女伙计反问道。
店伙计笑着点了点头。
草原人多用刀,不论是弯刀直刀。他们觉得剑过于清秀,拿在手里不够分量,出鞘后也不足以震撼敌人。刀锋虽然只要一面,但却是要比剑刃霸道的多。
“何况您二位从坐下来开始便一言不发,想必是在用传音之功交流吧?这位客观应当是初来“投庭”不久,还没有学会草原语。”
店伙计看着楚阔接着说道。
“说的不错,我的确是刚来“投庭”的,也是奉命来吞月城办事。”
楚阔说道。
眼见对方已经将自己猜了个七七八八,他却是也只能坦荡的承认。若是继续藏着掖着,反而会让对方起了疑心。
“来帮主家采购?”
店伙计问道。
“正是。本来她一人就可,但狼骑犯边后,主家担心这一代不够太平,才让我随行保护。”
楚阔说道。
女伙计有些吃惊的看了他一眼。
没想到这看似憨厚的楚阔,说起谎话来也是这么有板有眼,滴水不漏。并且将自己刚刚才告诉他的从客栈掌柜那里听闻的情况,这么快就用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