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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夫子炮灰 何去何从(2 / 4)

会,但这个机会的前提是淮扬巡抚募兵,而非是叫外地来的兵拉了夫子。

当兵和夫子可是两回事。

家乡的兵和客兵更是两码事。

要在淮扬巡抚衙门和北边来的不知名军队选一个,陆四肯定毫不犹豫选前者。

前者还算家乡父母官,后者,虎狼也!

明末军纪败坏之罪魁祸首就是客兵。

显然,运河上这支监军就是客兵。

“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守堤的官军是谁的兵马你知道吗?”

陆四必须要搞清楚消息的真假,也急于知道运河上这支打着“金”字标旗的军队究竟是谁在统领。

马新贵瞥了眼陆四,有些郁闷:“你不信我说的?”

“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想知道更多一些。”

陆四向前近了一步,“有些事,知道一点和知道所有可不一样,好比你们棚里摇骰子,一颗骰子决定不了输赢,得全开了才知道。”

“有道理,”

盯着表情凝重的陆四看了几个呼吸,马新贵“嘿”了一声:“那好,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统统告诉你。”

.....

按马新贵的说法,王四有个表弟叫赵三喜,几年前在镇上失手把人打成重伤,害怕官府抓他做牢吓的连夜跑了。

结果这小子在北边的河南要了一年饭后不知怎么的就当了官军,因为打起仗来不要命,被上面的将领看中收在身边当了亲兵,还给改了个名字叫赵忠义。再后来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受漕运总督所召带兵来了淮安防河,他便也跟着过来,算是回老家了吧。

听到这里,陆四打断了马新贵,问道:“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是不是姓金?”

“好像是,”

马新贵侧头想了想,“对,听王四说他表弟跟着的是一个叫金声恒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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