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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大丈夫(8 / 18)

他一天中,要兼职的第三份工作。

雷震的目的地是一间到了晚上八点半以后,才会正式营业的夜总会。以雷震鼻青脸肿的不雅形象,当然没有资格在这里当侍应生,但是在夜总会其中的一个大厅里,有专门为那些还保留了好斗天性的男人们,准备的一个擂台。

每天晚上十点半以后,在这里都会举办半公开性质的黑市拳,台上拳脚相交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在台下负责收取赌注做庄的拆家,也跑得满头是汗。随着比赛的不断变化,台下投了重注的人。紧张程度往往比台上地拳手更激烈。当比赛结束,手中下注的彩券变成一张废纸的时候,这些人往往需要一个发泄的途径。

雷震在这间夜总会的工作,就是挨揍。往擂台上丢几个硬币的小费,就可以跳上来,对戴着小丑面具的雷震一阵拳打脚踢,只要不用武器,只要不攻击要害。只要不穿皮鞋这种踏在人身上杀伤力实在太强的“道具”,就可以一直打到吐出胸口的闷气为止。

开这间夜总会的老板,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高手,他清楚的知道如何让每一个顾客都感到满意。

雷震在擂台上不停的翻滚着,他狼狈的动作引来一阵阵哄堂大笑,他还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尖叫。因为这间夜总会的老板亲口告诉他,只有这样,才会引发周围所有人的破坏欲望,只有这样,才会刺激他们丢出更多的硬币。前提是……他得有足够的体力和承受力。不被那些人打成重伤甚至是打死才行!

雷震就连落到擂台下面的硬币也不会放过,看着他被人揍得满地乱爬,还在那里不停的拾着硬币的可笑动作。就连这间夜总会里最低层的侍应生和舞娘,也没有人看得起他。在这间夜总会的头牌舞娘叶秋就曾经当众说过这样的话“……一个男人可以穷困潦倒,可以郁不得志,但是有手有脚身强力壮,完全可以靠做苦力活下去,却为了几个小钱连男人最基本的尊严都放弃了,那他就真的无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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