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别丢人了!”
阵亡率超过百分之八十,这支反塔联盟军队的指挥官竟然还活着,他大踏步走过来,毫不客气地抬起自己穿着厚重皮靴的大脚,对着那个士兵的屁股狠狠一踢,然后对着风影楼露出一个怪异到极点的表情,“我想,你们并不是雇佣兵吧?”
说出这句话后,那名指挥官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面前这群看起来很年轻,但是却在战场上,证实了自己力量的年轻军人,似乎想从他们的表情中,寻找到什么。
可是他注定要失望了!
其他人根本听不懂阿富汗语,风影楼和李凡,纵然还达不到“胸中奔雷,面如平湖”的境界,又怎么可能被别人突然说出来的一句话,吓得进退失措?
“我们这里一向不太平,我曾经好几次,和雇佣兵打过交道。他们中间,黑皮肤的,白皮肤的,黄皮肤的人都有,一看就像是锅大杂烩。可是你们明显是从同一个地方出来的。还有,雇佣兵是很厉害,但是从来都是有便宜就占,敌人稍多就跑,想指望他们拼命,那是做梦。”
指挥官指着山坡上的尸体,道:“如果说你们为了赚奖金,拼命追杀他们我信,但是如果说,你们为了奖金,明明知道敌人太多,还硬冲上来,就算你这个队长愿意,队员也不会跟你。你们是正规军,绝不会比美国人弱,而且比他们更勇敢,更能拼命的正规军!”
风影楼略略一犹豫,但是最终仍然点点头,认可了这位指挥官的判断。
“我们阿富汗人,最喜欢结交的,就是你种勇士。”
指挥官解下自己那把手柄上镶着白银的配刀,珍而重之的用双手,将它连鞘捧到风影楼面前,“我是真的想成为你的兄弟,如果以后,你再次来到阿富汗,请一定要来马扎里沙里夫来找我。只要到了马孔里沙里夫城,亮出配刀,他们就知道你是我最尊敬的朋友,会带着你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