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原地趴了一会儿,终于强撑着起来喝了好几口地上的积水。几大口混着泥的污水喝进去,反倒骗过了胃,让他们略微好过了点——怪不得听说旧时候有人饿极了时,会去吃土。
既然清醒了,那就还要继续往下走。
林三酒趁着还有力气,刚要迈步,忽然肩膀上棕毛兔轻声说了一句:“等等!”随即它抬起了粉色的小鼻头,鼻头以极高的频率飞速颤动起来,似乎闻见了什么。
即使强化能力不如林三酒,但身为一只兔子的它,天生在嗅觉和听觉方面就比人类优越多了。
过了几秒,兔子转头说:“右边岔路上有很淡的血腥气。”
林三酒登时来了精神:“去看看!”
右边的岔路很长,在接连几个拐弯之后又出现了新的分岔口,如果不是棕毛兔一直追寻着那淡得让人根本闻不见的血腥气味的话,恐怕林三酒早就又迷路了。调动全部体力跑了五分钟,就在她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昏过去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一点异样。
“血……血迹?”相当于五天的时间里,林三酒的胃中只消化了一点泥土,此时她的状态可以说要多差有多差,双颊都深深地陷了进去。棕毛兔早就没有坐在她肩膀上的力气了,闻言从裤袋里慢慢地探出头,看了一眼前方的路面。
路上有几滴飞溅开的血点,连成了一串,时断时续地向远方的过道伸展了出去。
“要不要过去?”棕毛兔有气无力地问道。“说不定前面很危险呢。”
“不去的话,我们要不了多久也是个死。”林三酒眼睛发花,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迈动步子前行的。她扶着墙,顺着血迹的方向,一点一点、两腿颤抖着走进了幽深的过道中。
可能是因为她正站在死亡边缘上的缘故吧,连视力也不大好了,到处都是昏沉沉的一片黑。这样机械而麻木地走了一会儿,林三酒突然下意识地眯了眯眼,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