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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用你的钱办你的事(5 / 6)

州之后,会不会跟历史上刘备夺刘璋时那样,落下‘夺同宗之基业’的骂名?会不会对刘备积累了半辈子的仁德形象和凝聚力感召力形成打击?”

这也是不得不慎的。

别看《三国演义》上把刘备夺刘璋后写得名望并无损害,可事实上按正史,当时益州甚至荆州的人心都是有些浮动的,读书人阶层的动摇尤其厉害。

仁德人设如果崩塌,是一个很大的无形资产损失。

但稍微想了一会儿之后,李素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能回避,回避的关键,就看到时候怎么操作朝廷了。

只要最终告刘焉的状告得好,那刘备就是“奉天子明诏讨大逆僭越之臣刘焉”,这跟师出无名的“夺同宗之基业”,在大义名分上的差距简直是天壤之别!

但这里也有一个操作的关键,那就是你这个天子明诏最好早点拿到。

汉灵帝活着的时候估计不可能,最好是打点时间差,在灵帝驾崩后、少帝继位而何进又还没被杀的那几个月,讨到这份“调刘焉回京述职查问”的诏书。

最晚最晚,不能晚于献帝继位、而诸侯还未开始讨董之前。那样的话,天子诏书的含金量依然是非常高的(尽管比何进辅少帝那几个月要稍微降低一点)

因为群雄讨董一旦开始,那你再拿天子明诏,刘焉也有可能以“这份天子明诏不是天子本意,而是贼臣董卓挟天子发的乱命”为借口抵抗了。到时候哪怕刘焉原本不想讨董,面对刘备的讨伐肯定也要拼死打出讨董的旗号,甚至把刘备说成是“甘于服从董卓乱命的鹰犬”。

不管这种抵抗的烈度有多大,总归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了,这里必须说一句,“甘于服从董卓乱命的鹰犬”这种罪名,也不是多大的事儿。被这么指控的人,完全也可以自辩“我不是服从董卓,我服从的是天子和朝廷”。

历史上刘表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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