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葡萄架支倒的。
乔治下马观察了一番,发现成熟的葡萄都被吃没了,而且连着许多叶子也有被咀嚼咬断过的痕迹。
有只狼凑了过来,闻了闻地上的一滩湿痕,显得有些兴奋。
‘是雄鹿!’乔治一拍大腿,翻身上了马。
谷地的母鹿也是带有角的,并且不小。但却是无法与雄鹿的相比。而以母鹿的角是绝对支倒不了这么多的葡萄架。只有那角和力气都大的吓人的雄鹿,才能轻轻松松的做到这一点!
‘在这四天里,一共就抓到了一头雄鹿,其它的都是雌的,而今天,总算是又中了一次大奖了!’
事实上,现在城堡的炮弩已经达到了8个,但其中有一些却是勉强用的城堡中的那些标本所做,而那些雌鹿角所做出来的东西,品质也会差上一些。远远无法与雄鹿的犄角相比。
但如果把这头雄鹿也给抓到手,将它的筋角都给换上,那八个炮弩的威力,便都应该差不多了。
炮弩再多了也没用了,毕竟这炮弩至少需要两人操作,而他一共就十六个兵。算上他自己,领地中现在也就17个人能操作那玩意。
“快去找找!今天晚上给你们加餐!”
狼群似乎听明白了他的话,开始追寻起了那气味。似乎对于这种工作,它们已经轻车熟路。
狼在迷雾中穿行得很快,然而却是悄无声息。乔治策马在后面跟着,依靠着卷轴,跟随着这些狩猎者们的足迹。
半个小时过后,乔治突然发现卷轴上的狼都藏在树林里不动了。根据这些天来的配合,他知道。这些聪明的猎手此时已经潜伏在那猎物的周围了。
于是他拎起了马背上的一张鹿角弓,放慢了马蹄。
随着前进,远处的迷雾渐渐在他眼前散开,而百步之外,一头肩膀比马头还高,犄角快高过小树的雄鹿,隐约出现在了那迷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