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上没有把孩子引上邪路的恶意,哪怕是坏蛋也希望他的孩子是个好人。但他们粗暴的教养方式扭曲了孩子的心灵,他们自身的言行教会了孩子如何恶劣地对待他人。
如果把某些人的犯罪仅仅归结到社会、时代或具体到学校那里,这是板子打在空气中,不能够切实地找到问题的根源,不能触动家长们反思自己的行为。从人格成长的承接性和延续性来说,每个罪犯的家长都应该向他的孩子忏悔,向社会和人类忏悔。
不要因为孩子听话才爱他,不要因为他取得了某个成绩才欣赏他,更不要因为他不遂我们的心就去打骂他。父母之爱应该是无条件的,对孩子的尊重也应该是无条件的。
我们可以从书中以及我们周围的人群中看到,优秀孩子的家长,他们一般都很民主,遇到事情总是能心平气和地和孩子探讨解决,非常讲究方式方法——最基本的态度是尊重孩子,欣赏孩子。即使孩子犯了错也只是就是论事,决不牵扯其它,当然更不可能打骂。他们取得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孩子似乎分外懂事,根本就不需要他们操心费力。
前苏联杰出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家庭生活制度一开始就得到合理发展,处罚就不再需要了。在良好的家庭里,永远不会有处罚的情形,这就是最正确的家庭教育的道路。”
一些欧美国家从法律上严格禁止打孩子。我国打孩子现象之所以现在还比较普遍,首先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再一个是缺少法律制约。
目前我国有一些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法规,但都是一些粗线条的概念,不具有现实约束力。打孩子从来被认为是家务事,无须他人干涉;只要不把孩子打残打死,就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解决。全社会普遍漠视未成年人的精神损伤,很少有人认为父母打骂孩子就是虐待儿童。在“打是亲,骂是爱”的面具后,只有儿童能感受到那是狰狞,是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