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刘飞扬比你更加适合做音乐,我去他的乐队日后才有发展,还有这一次的选拔赛,我听过刘飞扬的参赛曲目了,你肯定比不过他的。”一个穿着夹克,下身穿着破洞牛仔裤的男生说道。
这破洞牛仔裤手上拿着贝斯,应该是负责乐队低音部的贝斯手。
“猴子,我们从高中就组乐队了,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好兄弟,你却要在这个时候离开我?你心不痛吗?”说话的是宋申辉,他一脸的痛心疾首。
猴子仰头咬牙,叹口气说道:“我的梦想就是能在一支出色的乐队演奏,几年下来,我觉得跟着你干,不会有出息的。阿辉,国内乐坛风起云涌,你的原创音乐根本不可能有作为,我离开你,是坚持自己的音乐梦,请你理解。”
说完,猴子转身走。
罗潇潇一把揪住猴子的领子,吼道:“猴子,你不能走。”
“潇潇……你松开。”猴子撇开脸,不敢直视罗潇潇的眼睛。
“我家宋申辉哪一点比不过刘飞扬了,你小子竟然背信弃义,下午就要选拔赛了,你这节骨眼走人,你还是人吗?”罗潇潇愤怒的喊道。
“对不起!”猴子甩开罗潇潇的走,走了出去。
宋申辉颓废的坐了下去,抱着头,心里一片落寂。
看来我真的不适合做音乐。
他的心里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开始质疑自己的音乐梦是不是白日梦。
宋申辉的身后还有一个画着烟熏妆的女孩,女孩面色是电子琴,应该是负责伴奏的。
另外右侧还架子鼓前还坐着一个短发男孩,留着一撮胡子,带着头巾,他也是一脸的懊丧。
“小辉,不就走了个贝斯手吗,没啥大不了的,下午就是选拔赛了,我相信你一定能战胜刘飞扬的。”罗潇潇安慰道。
宋申辉低头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