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麦穗的图案,他们穿着的盔甲,也都是钢铁打造,不过从边角有很多不吻合和毛刺的地方,看的出来这批盔甲大多是近期赶工出来的。这些战士面色黝黑,手上大多有长期劳作的老茧,盔甲内侧的衣服也很破旧,洗的发白。
前方的士兵手持长枪和盾牌,排成极为整齐的一个个方阵,仅后面有少量的弓箭手,不像贵族联军有诸多弩弓。
这一代的岩壁大公骑在高头大马上,看着对面的起义军,花白的胡子裂开一个笑容。
“想不到对面的叛军首领居然还是个学院派。”他脸上露出好笑和嘲讽的表情。
“威列弗,你以后要是带兵,可别学对方。”
“为什么,父亲大人,我看他们这样排列整齐,战斗力应该很强吧。”
“强个狗屁。”老公爵爆了句粗口,一脸不屑。
“我就瞧不起这些读书读傻了的。”
“老子年轻时当年打蛮族的时候,王室派来的那个指挥官就是埃梅纳斯毕业的学院派。”
“一上来就讲什么作战计划,后勤维护,任务分配,还要搞什么排队训练,真是傻到家了。”
“他以为这是哪?那些大头兵们就是来混口饭吃的,你跟他们讲荣耀,他们只想着怎么捞钱,怎么嫖女人。”
“后来果不其然,下面的人一个个都懒得理他,各种命令传下去后,除非他亲自到场就照着做下,给国王点面子,要是他不在场,谁傻乎乎的顶着太阳做。”
“后来呢?”老公爵的儿子威列弗好奇的问。
“后来他学聪明了,找国王要了支督战队,监察下面的人训练,排列阵型什么的,算是勉强练成了。”
“可惜没什么鸟用,一上战场,生死就在一刹那,谁她妈还管阵型,无非是我砍得爽就多砍几下,我被人砍疼了,就往后跑,最后只要维持住整体阵线不散,慢慢把对方包了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