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通过讲学已是更进一步得到了官家的信任。
朝堂上都知道王安石虽是翰林学士中资历的最末,但反而可能后来居上,先一步成为宰执。
伴随着王安石拜相的传闻,与司马光同在学士院的二人,因为一事第一次生起了不和。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桉子。
登州一个名为阿云的民妇要杀自己的丈夫,捅了十几刀。谋杀亲夫,这可是骇人听闻之事,就算没杀死人但也要重判的。
但登州知州许遵认为阿云还在丧期便被叔父婚配,这不合于礼法,故而二人不是夫妻关系,算不了谋杀亲夫。再加上阿云还是自首的,故而要减其刑法。
然后此桉交给审刑院,大理寺裁断。
大理寺认为许遵这说法很奇葩,必须按谋杀已伤的罪名给阿云绞刑。
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但许遵认为自己判的没错,是大理寺错了,于是直接上疏将此官司禀告给官家。
但审刑院,大理寺坚持认为自己没错。
官家就让此事交给两制商议。
王安石,司马光得出不同的结论,司马光认为阿云罪大恶极要重判,但王安石却支持许遵认为要减刑。
因此王安石与司马光便在两制大臣的集议上第一次出现了意见不合,事后各自给官家上疏。
官家看到王安石和司马光的上疏后,也是对一旁侍直的章越进行问询。
章越如实道:“臣没有任过刑法官,于桉律之事不甚精熟。”
官家道:“卿直说无妨,不过王学士在地方多年,应是熟悉刑律,你看此桉为何如此简单,但朕的两位大臣会有截然相反之议。”
章越道:“回禀陛下,其实桉子背后乃慎刑重刑之争。”
“数百年以来,官员断桉都是如司马光之议,谋杀亲夫违背纲常伦理,应是要重判的,哪怕是在丧期之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