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存在难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在对家庭暴力的预防或惩戒更为成熟的国家,经验显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发生时干预得当,之后都不再发生。警方可以对施暴者强制逮捕,紧急情况下法官可以依据单方申请发出紧急性保护令,禁止施暴者实施暴力或威胁实施暴力,禁止他们联络、跟踪、骚扰对方,不得接近对方或指定家族成员的住所、工作地点以及一切常去的地方,这些政策向施暴者传达的信号是:你的行为是社会不能容忍的。
但直到我们采访时,在中国,一个男人仍然可以打一个女人,用到砍她的手,用酒瓶子扎她的眼睛,用枪抵住她的后背,强暴她的姐妹,殴打她的孩子。他甚至在中人面前这样做,不会受到惩罚——只因为他是她的丈夫。
人性里从来不会只有善或恶,但是恶得不到控制,就会吞吃别人的恐惧长大,尖牙啃咬着他们身体里的善,和着一口一口的酒咽下去。最后一夜,“血红的眼睛”睁开,人的脸也许在背后挣扎闪了一下,没有来得及尖叫,就在黑色的漩涡里沉下去了,暴力一瞬间反噬其身。
他们都说:“最后一天,他特别不正常。”
小豆说:“好像那天晚上不把我杀死,他决不罢休。”
“你怎么感觉出来的?”
“因为他看着表呢。”
“这个动作怎么了?”
“给我一种感觉就是,他在等时间。那时候我记得特清楚,四点五十,天快亮了。他说:嗯,快到五点了。他说你说吧,你自己动手还是我来动手?”
“你那天晚上看他的眼睛了吗?”
“我看了。他的眼睛都发直了,血红血红的,一晚上了。”
她有过一个机会逃掉,拉开门想逃到娘家去,被他用到抵着后背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