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那么久?”
想着过来偷听一下的霍悠我:“……”
怎么说话呢!是不是亲爹!谁懒!谁脾气不好!…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的懒真的脾气不好,那不也是你养出来的吗!
霍悠我默默在心里给霍饶一记了一笔,抱着妈妈的手在一边坐下。
沈概温声道:“喔喔她不懒,每天起床起得再艰难也会去上班,虽然会迟到,但是不把事情做完她就不想下班。出差起来也是不要命地飞,从不抱怨有多辛苦。脾气也还好,我很乐意接收她所有的好脾气和坏脾气。霍叔,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还不算久,我觉得一辈子走到尽头了才勉强算是久。”
傅樱笑容难掩。看得出来平时沈概是很会哄霍悠我了。瞧这话说的多漂亮,连她都想拍手叫好。
霍悠我也是嘴角一咧。不愧是她的沈先生,真是太懂她了。而且她也是刚知道,原来她所有的小优点在他眼里都会被这样放大呀。
霍饶一瞧见母女俩的笑,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没好气地说:“想得挺美,谁同意她跟你走一辈子了。”
众人:“……”
沈概从善如流道:“喔喔最为敬佩您,也最为仰慕您,自是需要您的应允我们才可结为伴侣。都说父亲是女儿的盖世英雄,您为她保驾护航了二十六年,希望今后我可以有幸为您分担一二。”
这话说的——
霍饶一心气大顺,真是压不住嘴角了。他瞥眼傻乎乎的女儿,叹了口气。是啊,从前他是她的盖世英雄,今后她的白马王子要接过担子了。
从前他陪她长大,今后沈概会陪她一点点变老。
父亲和女儿的这一生是渐行渐远的,唯有伴侣是要携手走一生的。
他不可能真的不让霍悠我嫁人,否则百年之后也难以放心,他怕、他担忧、他不舍她受到半点苦,而这世间最多的就是难以掌控的意外。